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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偿献血者应当有哪些待遇

  

无偿献血的公民,本人享有免费用血的权利,无偿献血者(不包括自身储血)累计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下的,按献血量的三倍免费用血;累计献血量在800毫升(含800毫升)以上的,终身免费用血。
  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(指父母、子女、配偶)需要临床用血的,可以按献血者实际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。
  国家设立的“无偿献血奉献奖”分为金、银、铜奖,分别奖励自愿献血达四十次、三十次、二十次的无偿献血者(献血量的计算以全血二百毫升为一次,四百毫升为二次计算,成份血血小板每一次机器采集单位按四次计算)。
  无偿献血者有哪些权利应受保护?
  无偿献血者有受表彰和奖励的权利
  无偿献血者人格不受侮辱,有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
  无偿献血者参加献血时应享受免费体检、化验的待遇
  无偿献血者应享受哪些待遇和奖励?
  无偿献血者献血后可获得采供血单位发给的国家卫生部统一制发的《无偿献血证》
  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父母、子女配偶在医疗用血时,可以享受不同标准的免费用血的优惠待遇
  无偿献血达40次(以200ml为一次计算)、30次、20次的无偿献血者可分别获得金、银、铜奖。金奖由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颁发,银、铜奖由省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、红十字会颁发。  
  无偿献血者及其父母、子女、配偶用血后可享受哪些优惠待遇?
  《江苏省献血条例》第二十四条规定:
  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800ml以上(含800ml)的,本人可终身享受免费用血
  无偿献血者献血量未达到800ml的,按本人献血量的三倍享受免费用血
  无偿献血者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需要用血的,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计算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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